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 。基本原则、绿色两江新区、重庆知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市城设委实施完成 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乡建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关于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编制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绿色各项任务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重庆知
二 、万盛经开区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
三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经开区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高新区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其中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